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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

Updated: Dec 8, 2021



近日,香港及美國股市都錄得大幅波動,相信不少讀者都有興趣知道更多股市消息或投資建議,希望可以從中獲利。不過今天《法律說》並非要與各位分享股票消息,而是與各位一探規管金融活動的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。


在香港從事金融活動主要受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監管,並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(“證監會”)負責執行。條例中列明12項活動*為受規管活動,從事該等活動的人士必須取得相關牌照,並於證監會註冊,當中包括證券,期貨合約交易、資產管理及信貸評級服務等等。當中一般人最常接觸的可能是就證券或期貨合約提供意見。如果讀者投資多年,向親朋好友分享自己的投資心得又是否受到監管,是否需要登記註冊呢?


根據條例,「提供意見」指:

  1. 向他人建議是否、於何時、於何情況下買賣某證券或

  2. 發佈報告或分析以幫助他人作出上述買賣證券決定。讀者可能會有疑問,那麼電視電台上,甚至眾多網頁上的股評人是否皆受監管?按條例及證監會網頁上的指引,在普遍地提供予公眾閱覽的報章、雜誌、書籍或其他刊物或供公眾接收的電視廣播或無線電廣播(不論付費與否)上提供意見或發表報告都是獲得豁免的。而於網頁上提供真確的市場資訊或分享投資知識,只要不涉及推薦特定股票或誘使他人買賣證券,通常亦不須領取牌照。


有別於一般股評人,被坊間稱作「微信女」的網頁或群組主持,則透過社交媒體向個別投資者推薦某特定股票,並誤導受害人確信該股票將升至高位,當確認受害人買入股票時,則在另一方放售股票圖利。此舉往往涉及有組織投資欺詐行爲,讀者們需格外小心,以免誤墮騙局!


除了刊登在證監會網頁上的指引外,證監會於2020年9月份亦開設社交媒體專頁並定期發表有關投資各個範疇的文章,研究報告及忠告,籍以促進市場正常運作並協助投資者避免騙局。


目前,一般市民大衆參與股票買賣活動不需要取得牌照或註冊登記,但為提高證監會調查及市場監察效率,證監會於2020年12月發表有關在香港推行投資者識別制度的諮詢文件,建議券商向投資者取得其身份證明文件資料再交由聯交所保管,以便當證監會發現可擬交易時能迅速辨識其身份。有興趣的讀者可密切留意稍後發表的諮詢結果。諮詢將在2021年3月4日完結。


牛年將至,在此祝各位讀者新年快樂,牛年牛氣逼人!


*當中有關場外衍生工具產品交易或提供意見一項尚未實施



本刊物只供資料性參考,不會視為法律意見.

想知更多相關資訊,歡迎瀏覽本律師行網頁或聯繫我們查詢。 www.chakandassociates.com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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